开展文史资料的征集、研究和出版工作,是昔阳史志工作的重要职责,也是一项益于当代、功在千秋的文化工程。为更好地发挥文史资料“存史、资政、育人”的社会功能,积极服务于昔阳县发展大局,促进昔阳县社会文化经济各项事业蓬勃发展,经县委政府研究,决定编辑出版《昔阳县人物志》一书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收录范围
1.时间范围
《昔阳人物志》收录有史以来至2017年12月期间的重要人物。
2.地域范围
收录的人物为昔阳籍知名人物,在昔阳活动过的著名客籍人物。
3.补遗
首轮和二轮《昔阳县志》遗漏或记述错误的人物。
二、具体收录标准
1.人物传
人物传收录已故人物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
(1)烈士、战斗英雄、人民功臣和一等功以上获得者。
(2)党政军界担任过正厅(正师)级及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;
(3)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(包括享受国务院、省政府特殊津贴的科技人员)。
(4)获得国家表彰的先进人物(包括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“五一劳动奖”获得者、被树为全省及以上学习榜样(典型)的英雄模范人物。
(5)为国家、省、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、有较大影响的行业名人、创业能手(包括在经济、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艺术、卫生、体育等领域取得突出成就者)。
(6)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、全国人大代表、全国政协委员。
(7)各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和少数民族、宗教界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。
(8)在传统工艺、特殊技艺方面卓有建树、影响较大的民间艺人、能工巧匠。
(9)已定性的、有重大影响的反面人物。
(10)经审定适于入志的其他人物。
2.人物简介
人物简介收入在世人物。收录标准的具体类别与人物传相同。
3.人物表录
人物表录收录对象是已故的、或者是在世的人物。具体类别如下:
(1) 领导干部表。收录曾在昔阳县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等单位担任实职的副厅级及以上领导人。
(2)专业技术人员表。收录在昔阳县工作的具有正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(3) 英模、烈士、先进人物表。收录获得省委、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,被树为全市及以上学习榜样(典型)的英雄模范人物。
(4)获省部级发明创造奖励,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。
(5)昔阳籍在外人才表。收录在外地工作的行政级别是正厅以上的领导干部;军队正师以上的干部;专业技术职称为正高以上的技术人才;有一定规模,进入全国、全省著名企业行列的经济界人士;文化艺术、体育界具有重要影响的人士。
(6)参加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全国代表大会的历届代表,参加全国总工会、妇联、共青团,参加全国文联、青联等大会的历届代表。
(7)南下干部。
三、人物资料撰写要求
(一)人物资料突出传主一生的主要经历和事迹。资料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可靠,以档案资料为主。记述须言之有据、公正客观。资料记载有分歧的,应考证选择一说,余说存疑待考。
(二)多人主要事迹表现于同一重大事件者,可写合传。
(三)人物传和人物简介所收人物附2寸正面免冠照。
(四)人物传每人1200字左右;人物简介每人500字左右。
(五)人物传、人物简介的记述内容分为人物基本情况和事迹贡献两部分:
1.人物基本情况。主要包括:
(1)姓名。包括原名、别名、曾用名、字、号、艺名等。外籍人物加括号注明外文原名。
(2)生卒年月。记于括号内,如XXX(1925.2—1995.10)。
(3)传主为女性者、少数民族者应作标注。民族用全称,如朝鲜族、蒙古族,不用朝族、蒙族。
(4)籍贯。本县人物写乡镇、行政村名。客籍人物写省、县名,外籍人物写国、省(或州、县)名。行政区划或地名用当时名称,括号内加注今名。
(5)学历(毕业院校及专业)、政治面貌、主要职务(职称、军衔)。
2.人物事迹贡献。主要包括:
(1)人物生平及主要事迹。本籍与客籍人物在内容取舍上应有区别。本籍人物包括在本地工作和在外地工作的本籍重要人物,应比较完整地记述其一生经历。对客籍人物的记述,一要简要记述一生中的主要经历,二要重点记述人物在本地的活动和事迹。
(2)主要贡献及荣誉。包括人物的著作情况、发明创造的成果、获得的荣誉情况等。
(六)人物表录的要素包括:姓名,性别,生卒年月,政治面貌,籍贯,职务,职称,工作单位,获得的奖项名称、获奖时间、授奖单位等。
(七)采用现代汉语规范的语体文,记述体,述而不论。语言准确、简洁。
(八)收录人物资料应提供相关证书、照片,文件复印件,相关单位文件、介绍信,相关样书、代表作照片、光盘、影像等。
联系地址:昔阳县史志研究室(昔阳县旧政府南楼357)
邮政编码:045300
联 系 人:闫瑞芳
电 话:4326335 159354532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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